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律师参与

2016-05-05 14:18:34    来源:

摘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律师参与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性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也逐步突显出来。为加强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委政府在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律师参与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性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也逐步突显出来。为加强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委政府在出台重大社会决策和上马重大工程项目前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已经成为一种共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由谁来具体承担和由谁来具体办理是开放性的,律师参与并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有条件和优势的。下面我们来做一些探讨。
  一、律师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背景
  全国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较早、进展较好的是四川省遂宁市。2007年5月1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对四川遂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出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之后,湖北宜昌、江苏南京、辽宁沈阳以及上海等省市先后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山西省和太原市于2010年前后,也进行了相关的探索,出台了相关意见文件,并进行了一系列实践。事实证明,在出台重大社会决策和上马重大工程项目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设,制定应对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能够有效防范和消除社会稳定风险。推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是为了防止决策失误的有效办法,这一机制在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值得借鉴推广。根据《太原市建立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并办发〔2010〕30号),重大社会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为发布社会决策的机关,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为该项目的批准立项机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可以直接组织评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无疑是拥有专业化团队、能够有效完成评估任务、有解决矛盾纠纷经验、能够确保评估质量的第三方主体。
  二、律师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优势
  重大社会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往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国计民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进行重大社会决策、启动重大工程项目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涉稳问题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政治经济持续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显然由既了解法律、熟悉矛盾纠纷化解,又从事与社会稳定相关工作的律师事务所来承担是合适的。
  一是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评估,比之主管单位自上而下地自我评估,更具客观性、更具全面性。二是律师熟悉法律,擅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维护和谐,能够确保合法性。三是律师执业领域广泛,更易于统筹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专家参与到我们的工作当中来,能够确保科学性和专业性。四是律师采用专业化团队作业的方式,能够保障风险评估质量。五是律师参与处理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后,更清楚事关社会稳定的风险点在哪里,对社会稳定的认识有自己的独到之处,更容易抓住重点环节。六是律师贴近基层,能够找到更好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法,易于在政府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之间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律师参与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注意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合理合法、专家论证、独立评估,对有可能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诸多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以防范、降低或消除社会稳定风险,能够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律师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重大社会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通过全面掌握情况、准确评估风险、制定维稳预案、编制评估报告等环节开展。具体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在与委托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律师事务所就评估事项向委托方提出调查资料清单,对被评估项目摸底调查,收集评估事项的背景、现状,应履行和已履行的程序等方面的资料;
  (三)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律师根据专业知识及实际情况要求,通过公示、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走访、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就决策事项听取各方意见。对受决策影响较大、有特殊困难的家庭重点走访,律师听取意见应注意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了解群众的真实情况和意见;
  (四)律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分析论证,梳理各方情况和意见,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风险的可控性进行分析研究,参考相同或者类似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预测风险发生的频率,可能引发矛盾的程度、涉及人员数量、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及研究控制风险的措施;
  (五)按照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
  (六)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按照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七)根据工作需要及委托方要求,律师事务所可以组织政法、综治、维稳、法制、信访等部门,有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决策所涉及群众代表等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
  四、律师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参考因素
  对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制定、出台、实施,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一致;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核、报批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制定、出台、实施,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了本地区、本部门财力物力方面的承受能力;是否能够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的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等因素。
  (三)可行性评估。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制定、出台、实施,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时机是否成熟等因素。
  (四)可控性评估。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制定、出台、实施,是否存在引发集体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是否会诱发关联性的其他不稳定问题;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五、太原市律师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服务平台
  太原律师业正在积极筹建“太原市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服务平台”,旨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满足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等法律事务的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需求,在政府、企业与优秀律师之间搭建沟通联络的桥梁和平台。平台的基础数据库已经完成,为《太原市律师名册》和《律师专业特长分类名录》,未来将促进律师事务所承担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的工作,为政府出台决策、立项审批提供法律服务。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能满足的专业法律服务需求,可以从基础数据库中协调优秀律师资源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
  六、太原市律师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践
  2011年10月,太原市小店区政府委托祝融万权、新维宪、知达、树德四家律师事务所共同组成了评估组,对汾东商务区四条道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民路改造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结合其他三家律师事务所的评估报告,对汾东商务区四条主干道改造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统稿。
  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合伙人吴华、庞海青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三名执业律师共同组成了评估小组,调阅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会议纪要、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等资料,向汾东商务区指挥部及项目建设单位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询问了项目的进展情况,多次深入工程项目一线进行了实地察看和调研。并就我市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总体信访情况等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了了解。在评估小组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基础性工作之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太原市、小店区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对收集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披露和分析项目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并提出应对风险的措施和工作建议,编制完成了人民路改造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汾东商务区四条主干道改造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对项目整体提出了做好“三个结合”的工作建议,即建议在项目整体实施过程中做好实体工作和程序工作的结合、做好维稳和维权的结合、做好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结合。
  律师事务所作为新社会组织,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能够使评估工作更客观、更全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律师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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