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立法拟将4月23日定为“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日

2016-03-29 10:53:48    来源:

摘要:   昨(28)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成都召开。会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草案)》(下称《决定)提请大会审议。

    昨(28)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成都召开。会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草案)》(下称《决定)提请大会审议。根据《决定》,四川省拟将4月23日(世界读书日)确定为“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活动日。

  《决定》还明确,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及设施应当依法实施免费开放,鼓励和支持学校图书馆(室)等单位及个人的阅读服务场所逐步向公众免费开放。

  让全民阅读有四川特色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我省就成立了四川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2014年以来,全省以“4·23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活动启动日”为开端,打造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全民阅读品牌——“书香天府”。《决定》鼓励各地开展特色阅读活动,打造全民阅读精品项目,以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七进”活动为依托,坚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农民读书月、书香之家评选等活动。

  将全民阅读纳入发展规划

  《决定》明确各级政府应将全民阅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建立全民阅读活动的评价机制,不断提升阅读活动质量和效果。

  四川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应当建立全省全民阅读调查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全民阅读状况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评估结果,运用调查评估成果和公众评价机制,指导和推动全民阅读工作。

  学校图书馆逐步免费开放

  各级政府应当完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阅读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建设完善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阅读服务场所。

  同时,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及设施应当依法实施免费开放,鼓励和支持学校图书馆(室)等单位及个人的阅读服务场所逐步向公众免费开放。

  各有关部门及公共阅读服务场所主管部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福利院儿童、流动人口随居子女等在阅读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关注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阅读的基本需求。

  同步新闻

  4市立法条例提请审议

  昨(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向大会作了关于批准泸州市、绵阳市、巴中市、眉山市立法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这意味着,4市地方立法条例一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可依法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

  据悉,上述4市也是去年底确定的13个开始行使立法权市州中,最先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市州。

  (记者 宋锫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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