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起四川人因私办理护照不用再回到户籍地了

2016-12-01 10:13:36    来源:

摘要: 11月30日,四川省公安厅宣布推出“便民服务大礼包”:12月1日起,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等九项措施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办理普

        11月30日,四川省公安厅宣布推出“便民服务大礼包”:12月1日起,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等九项措施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再也不用舟车劳顿回原籍了。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12月1日起,除外省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外,凡持有合法有效《四川省居住证》的外省户籍或本省户籍人员,均可以在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这些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此外,在开放港澳台个人游的城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还可凭居住证办理个人旅游签注。

  省公安厅同时宣布,今后,在川高校外国留学生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可直接留川就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和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的外国留学生,在成都、德阳、绵阳就业,不受毕业后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限制,凭《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此外,12月1日起,我省公民境外遗失证件核查工作时限将从国家规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48小时。

   (记者 刘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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