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公安局全面推进执法办案机制建设

2017-03-24 10:18:28    来源:

摘要:  一、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工作流程简便有序  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制定《规范受立案工作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了受案登记制、立案审查制,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

  一、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工作流程简便有序

  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制定《规范受立案工作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了受案登记制、立案审查制,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制定《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实施意见》,为法制部门赋予了提前介入、统一审核、统一提捕、统一移诉、全程监督等五项职能,明确“凡办理的提捕和移诉案件,一律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移送,统一由法制大队无缝对接县检察院、县法院;凡按照刑事管辖职能分工需要移交到本局的案件,一律由法制部门接受”;制定《重大执法决定和疑难案件集体审核制度》,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清理执法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集体审核疑难复杂案件,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人权保障制度,助推执法规范化
  制定了《提押羁押人员出所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规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严格执行执法场所“四个一律”规定,加强执法过程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防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完善了人权保障制度。
 
  三、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与疑难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公检法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确保公安机关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能及时听取检、法机关的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做出准确决策,实现其他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由县局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审查后,统一办理接收手续,畅通了衔接渠道,提升了执法效能。
 
  四、完善执法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
  制定了《全面完善执法责任制改革实施细则》,按照市上责任清单内容,对全局所属执法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将法律赋予的执法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明确了案件办理、案件审核、案件审批的责任;制定了《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管理规定》《行政案件主办民警管理规定》,刑事、行政案件质量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案件质量主办侦查员(主办民警)终身负责制,主办侦查员(主办民警)负责对指定案件的侦办工作,并承担相应执法责任。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营造公正执法环境
  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行政权力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成立警务回访中心、落实执法公开规定,依法及时向媒体和公众公开重大警务信息、规范性文件、相关行政决定,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同时强化内部责任监督;县局自行研发执法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纪检、督察、法制、政工等部门资源共享、相互联动、形成合力,对全局所有执法岗位实行风险防范管理。

打印本页编辑:scfzw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