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深入各地开展执法检查
2017-04-24 10:27:33 来源:四川法制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目前落实情况如何?记者了解到,4月以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甘孜、凉山、泸州、巴中等地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下称《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组在执法检查中强调,要因地制宜把脱贫攻坚工作做实做细做具体,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4月10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率队在巴中和绵阳市开展执法检查时,详细了解贫困群众致贫原因、产业发展、就学就医等情况。他强调,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不成的问题,要层层问责追责,绝不姑息迁就。要因地制宜把脱贫攻坚工作做实做细做具体,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4月12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率队到凉山州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在深入凉山州喜德县冕山镇小山村、红莫镇瓦西村,花山乡卫生院等多地了解后,刘道平强调,要继续猛攻重点,盯紧13.47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持续掀起建房、修路新高潮;要突破难点,结合实际,摸索产业发展路子,真正实现长久脱贫,多措并举为贫困村解决资金难问题;要注重思想引导,发挥教育治本功能,办好农民夜校,全面提升彝区现代文明水平。
4月10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率队前往泸州市和宜宾市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破解难点,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先导工程”,为发展现代产业、享受现代生活提供坚实的设施支撑。
4月10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率队赴广安时指出,要把“绣花”精神贯穿于识别精准、措施精准、发力精准等脱贫攻坚的全过程。通过扶志气、扶技能、扶人才等措施,开准“药方”治疗,不断激发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
据悉,今年的《条例》执法检查连续开展两次(上半年4月、下半年9月),主要就2016年《条例》执法时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2016年全省验收考核、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覆盖“四大片区”12个市(州)及其83个贫困县。(见习记者 徐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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