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36件
2017-06-07 10:34:13 来源:法制网摘要: 值此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三个国家环境日,也是四川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一周年,省法院5日通报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四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宗
值此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三个国家环境日,也是四川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一周年,省法院5日通报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四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宗钊介绍,目前,全省18个中级法院已经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者取得编办批复正在积极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成都双流、乐山峨眉山、泸州古蔺、德阳什邡、宜宾珙县、达州万源、阿坝若尔盖、甘孜康定等25个基层法院设立环资庭,乐山峨眉山、甘孜海螺沟、巴中光雾山等5A级景区或重点景区,已经依托景区附近人民法庭建立环保旅游法庭。全省三级法院有153名法官从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对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实行统一归口审理,强化对口指导,有效提升了专业化水平,提高了审判质量。
2016年,全省法院共依法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36件739人。从今年3月起,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等12个省直部门,联合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零10个月的“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集中力量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
2016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土地、林权、矿产资源、旅游、环境污染等的民商事案件1465件,其中环境污染案件699件,审结环境资源行政和非诉执行案件932件。
白宗钊介绍,全省法院在惩处不法行为、维护环境权益的同时,强化预防环境损害扩大和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功能,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组织部分地区法院和检察院召开座谈会,探索对重大环资刑事案件开展提级管辖试点,依法加大对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世樑发布了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13件,包含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方面,涉及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杀、破坏和交易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环境监管领域内的职务犯罪、噪音污染侵权、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合同效力、工业废物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旅游纠纷等不同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集中反映了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和专门化工作机制探索创新的成果,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惩治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严正态度。
王世樑表示,希望通过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法治意识,震慑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不法行为,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依法维护环境权益,携手共同建设“天蓝、山青、水绿、风新”的绿色美丽家园。(杨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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