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检院依法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19人
2017-06-08 09:22:12 来源:法制网摘要: 成都市检察院今天召开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漠对成都市未成年人检察工
成都市检察院今天召开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漠对成都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概况进行了通报,充分展现了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包括防治校园欺凌在内等多方面的工作做法和取得的良好效果。
据统计,今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依法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19人,不捕率为35%;不起诉38人,不诉率为18%;附条件不起诉47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199人次,协调有关单位帮助解决继续学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等实际困难32人次。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案件68件78人,起诉53件73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1次;向6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0000元,邀请心理专家开展心理疏导28人次,通知提供法律援助47人次,协调解决生活实际困难7人次。
记者了解到,随着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团伙化、外来化、暴力化倾向日渐明显,留守儿童或问题家庭背景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占比高达90%。与此同时,性侵害、拐卖、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也屡屡发生。
2017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着力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以促使涉法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以防治校园欺凌为重点,主动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持以解决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为着手,进一步加快工作机制创新步伐。
今年以来,在“防治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涉嫌校园欺凌犯罪未成年人40人,其中批准逮捕13人,不批准逮捕27人;受理审查起诉62人,审结46人,其中起诉20人,不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对20名涉嫌校园欺凌犯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矫正,对1名校园欺凌犯罪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对7名校园欺凌犯罪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13件,引导或者会同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36次。
2016年底,在深入总结合适成年人参与、委托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机制创新成果的基础上,成都市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下发《成都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将全市未检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成都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机制创新与制度健全作为未检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与着力点,通过完善 “检、校、企”帮教网络、异地协作机制、强制亲职教育机制,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回归社会。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与职业技术学校、爱心企业、行业协会、街道社区、公益组织等共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10余个,有效解决外来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难题,13名外来涉罪未成年人经过帮教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从而顺利回归社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监察员应邀出席今天的会议,石室双楠学校学生在检察官带领下听取了成都未检团队的介绍,对成都“亮晶晶”、锦江区检察院“心雨梦工厂”、武侯区检察院“守望”团队、“香城阳光”“向日葵”工作室等未检组合有了更具体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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