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把普法作为执法单位全员责任
2017-07-17 10:53:39 来源:法制日报摘要: 开栏语 “七五”普法与“六五”普法最根本的区别就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根本在执法,执法过程切实注重并做好普法,才能取得执法
开栏语
“七五”普法与“六五”普法最根本的区别就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根本在执法,执法过程切实注重并做好普法,才能取得执法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必将有力推动“七五”普法工作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今天起,本报推出“谁执法谁普法”栏目,全面展示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益经验和创新做法,敬请关注。
本报讯 记者马利民 通讯员简华 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后,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年5月,省委书记王东明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四川省的具体措施,同时按照中央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6月底,《四川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专家评审意见,预计8月底报省委深改组审议。
记者了解到,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在中央《意见》出台前,四川已经先期开展了一些工作,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分工负责、
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新格局。
2014年10月,四川省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四川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内容,逐一明确了43个省级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和特殊时间节点,并提出要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创新方式、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统筹推进、逗硬考核。
“以前普法,司法行政一家‘独唱’,人员短缺,普法效果不佳。把43个省级部门拉进来,现在是‘合唱’,普法人员大大增加,普法种类更全面,效果也有明显提升。”四川省司法厅厅长陈明国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2016年4月,省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四川省省级部门(行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会上,陈明国对推进201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6年度工作进行安排。省教育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6家单位就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交流发言。省委副秘书长、省依法治省办主任杨天宗就四川省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普法工作光靠司法行政一家是不够的,谁执法谁普法是全世界的共识,应当是贯穿于执法的每个环节和全过程,如果只执法不普法,执法的质量将大打折扣,和谐执法就无从谈起。比如税务机关要征收税,首位工作就需要普及税法,让大家知晓哪些该交税、哪些不该交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我们省也出台系列规定,司法行政作为牵头单位,要紧紧抓住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这个指挥棒,运用好考核考评等手段,督促各单位把责任落实到位,实现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的高度融合。”陈明国说。
据四川省司法厅法宣处处长李灿介绍,四川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普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新格局。
成都市建立普法主体责任和普法考核责任两项制度,厘清普法主体;建立“普法指导目录”,注重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指导,将普法任务分解落实到88个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建立“普法网络集群”,整合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媒体资源,开展多样普法活动;建立普法工作事前事后两个备案制度,要求各部门开展普法工作进行全程记录,用于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
德阳市出台《德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德阳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多个文件,规定了严格的考核评价步骤。
绵阳市把各级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依法决策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责任清单”和“权力边界清单”制度,推进各部门把执法的过程变成普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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