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制办系统评选表彰先进 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2017-11-15 10:10:00    来源:四川法制报

摘要: 14日,记者从四川省法制信息网获悉,省人社厅、省法制办决定评选表彰四川省法制办系统先进集体48个,先进个人80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记者了解到,

        14日,记者从四川省法制信息网获悉,省人社厅、省法制办决定评选表彰四川省法制办系统先进集体48个,先进个人80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记者了解到,评选先进集体范围为全省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先进个人范围为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内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在编在岗职工。共计先进集体48个,先进个人80名。此次评选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评选名额重点向政府法制工作一线单位和个人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比例不超过个人表彰总数的10%,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个人表彰总数的20%。同时,采取差额评选方式,各市(州)在名额分配的基础上,各增加1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人社厅、省法制办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处。各市(州)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材料连同其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并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余翔雷宇;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604486 86606062;电子邮箱:sfzbjdc@163.com;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记者 徐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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