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留置措施案 遂宁大英县副县长被留置24小时

2018-01-10 13:36:45    来源:新华网

摘要:   新华网成都1月9日电(蒋燕)据四川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大英县政府副县长,大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小平采取留置措施,成为四川省首例实

    新华网成都1月9日电(蒋燕)据四川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大英县政府副县长,大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小平采取留置措施,成为四川省首例实施留置措施的案件。

  近期,遂宁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小平违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经初步核实,发现陈小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1月4日上午9点,遂宁市举行了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并挂牌。会后,市监察委员会即召开会议,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批准,依法对陈小平采取了留置措施。在采取留置的24小时内,市纪委、市监委分别将党纪、政务《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送达陈小平工作单位,并通知其家属。

  陈小平简历

  陈小平,男,汉族,1975年7月生,四川遂宁人,大学文化。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8月至2006年12月,在遂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工作;

  2006年12月至2008年10月,任遂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

  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历任遂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二大队副大队长;

  2009年12月至2016年5月,历任遂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副支队长、一大队大队长,副支队长,政委;

  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大英县委委员;

  2016年6月至今,任大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打印本页编辑:scfzw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