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办结 首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2018-12-05 14:02:12 来源:本网原创摘要: 四川法治网讯(李志伟) 11月中旬,巴中市平昌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
四川法治网讯(李志伟) 11月中旬,巴中市平昌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目录清单中反映,巴达高速公司遗留在平昌县驷马省级自然保护区内3处临时用地长达三年时间没有复耕、复林,其行为可能破坏了驷马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了解情况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公益诉讼部四名人员为成员的办案组负责此案的办理。通过调查高速公路公司原始资料,走访沿途乡镇及现场踏勘,及时将调查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并提出处理意见。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庚即带领县林业局、县国土局、驷马镇、土兴镇负责人及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前往污染点位现场办公,督促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积极依法履职。截止11月27日,各责任单位组织专门班子,相互配合,驷马自然保护内遗留的弃土场、伴和站等临时占地建筑已全部拆除,硬化的地面已经破碎,下一步将通过栽植林木进行生态修复。
此案的办理,不仅成功办结了全县首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案件,更是保护了驷马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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