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而和 互谦而安|“石榴籽+德古”创新调解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2022-09-22 14:30:36    来源:《法制文萃报》

摘要:略

       9月1日,雨后初霁,空气清新。法制文萃报记者驱车前往被誉为“中国百慕大”的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镇。底底古村就位于这里,是通往这片神秘的原始森林的门户。

  在底底古村党群服务中心,记者见到了热情迎接的洛子布哈。这位年轻的彝族小伙,是一位退伍军人,服役期间多次荣获“优秀士兵”及“嘉奖”,担任底底古村党支部书记已有12年。在他的带领下,这座古老的村子摘掉了省级贫困帽并成功跻身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

  在底底古村党群服务中心二楼是与峨边法院共同设立的“洛子布哈石榴籽调解室”。

  这是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近年来立足实际,将彝族传统的“德古”调解融入“石榴籽”调解体系的一个缩影。该体系不仅使得“石榴籽”这一为各民族更加紧密团结而生的调解机制得以丰富,也让“德古工作法”在主持家支(家族支系,是凉山彝族社会组织形式)事务、教化社会风尚中彰显作用,同时还深度嵌入到各类民事调解中,走出了一条具有当地特色的彝区“德古+石榴籽”调解之路。

洛子布哈石榴籽调解室

 

  “石榴籽”搭建沟通桥梁

  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近日,峨边法院“石榴籽”调解室成功调解18件并案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件,为18位曾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追回产业发展扶持基金18万元,切实为乡村振兴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事情还要追溯到四年前,2018年11月,原告峨边沙坪镇某村村委会及18位建档立卡贫困户与被告四川某某兔业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分红协议》,在某村发展肉兔养殖。原告将18万元产业扶持基金作为合作基金投资到被告公司,约定合作期限1年,被告公司按照入股金额的8%进行保底分红。

  然而,约定的协议期限届满时,被告公司却始终未能如约分红并返还原告的扶持基金,村委会及村民遂将四川某某兔业有限公司诉至峨边法院。

  因该案涉及基层群众民生权益,峨边法院首先想到由熟知村情民意的“石榴籽”调解室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案件调解过程中,被告提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公司出现严重亏损,难以如期偿还资金。调解人员一面向其告知了拒不偿还资金的法律后果,一面平息村民情绪,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商讨解决方案。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自愿在一年期限内返还18万元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拿到调解书后,双方均表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1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石榴籽”调解模式作为成功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

  “石榴籽”调解是一个各部门多元共治、创新融入少数民族特有调解方式,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互相衔接、互相促进的“三位一体”调解机制。

  在“石榴籽”调解模式基础上,峨边法院充分利用“德古调解”等少数民族解纷资源,进一步打造了独具峨边特色的“石榴籽+德古”调解体系。

  峨边县法院院长万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峨边彝族同胞习惯以‘德古调解’解决生活中的各类纠纷,峨边法院立足县域实际,通过‘石榴籽+德古’的调解模式,进一步丰富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这既能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让彝族同胞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能借助‘德古’在民间的威望和影响力高效调处纠纷,促使当事人诚实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石榴籽+德古工作室

  满足彝区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今天把你们叫到工作室主要是谈谈你们交通事故的案子,虽然你们把对方都告了,但是主要分歧不大。我旁边这位是新林镇司法所所长俄觉阿长,你们都熟悉,我们看看能不能坐下来调解一下。”

  “两位好,我是俄觉阿长,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讲一讲。”

  这是不久前发生在峨边县人民法院曲木木良“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的一段对话。

  被调解双方鲁某和啊某都是彝族人,2021年双方驾驶各自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均受伤。经交警认定鲁某承担次要责任,啊某承担主要责任。鲁某将啊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后,啊某又以鲁某未购买交强险为由提起反诉。

  实际上,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只是对赔偿数额有争议。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峨边法院曲木木良“石榴籽”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及时介入,并邀请新林镇司法所所长俄觉阿长共同参与案件调解。

调解员在峨边法院曲木木良“石榴籽”调解工作室调解交通事故
 

  由于原被告均为彝族群众,汉语表达能力有限,两位调解员通过彝语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围绕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争议点进行耐心劝解。在法院调解员和德古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和解,并形成了调解协议书。

  目前,像俄觉阿长这样被县人民法院聘为特约调解员的德古共有10位。他们深度参与到司法“诉调对接”中。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县法院还推荐并经县人大任命3名德古担任人民陪审员。通过德古参与到司法环节,化解了以往案件经法院判决难以得到履行,再经德古调解的重复处理问题。

  据介绍,近年来峨边县人民法院相继在院机关、黑竹沟镇底底古村等地设立“洛子布哈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曲木木良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等4个“石榴籽”调解室。这些调解室邀请熟知彝区民族习惯、风土人情的彝族干部、彝族“德古”担任石榴籽调解员。“石榴籽+德古”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参与调解案件72件,调解成功66件。

  “无论在彝族社会之间还是彝汉之间,德古都是不可或缺的调解力量。”万华院长表示,“石榴籽+德古”调解模式,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同时,融合法治因素,满足了彝区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

  重塑“德古”调解机制

  完善基层公共法治文化体系

  在黑竹沟镇底底古村,记者在“洛子布哈石榴籽调解室”的隔壁见到了该村的农家书屋。

  农家书屋里除了有《峨边故事》《甘嫫阿妞美神》等独具彝族文化的书籍,还整齐摆放着《民法典宣传册》《百姓法治宝典》《青少年趣味学宪法》等小册子。其中一份《峨边德古工作法》的小册子格外引人注意。册子封面写着“立德而和,互谦而安”八个大字,由峨边德古协会刊印,内文详细描述了德古工作的流程。

底底古村农家书屋的法治宣传册
 

  峨边彝族自治县于2015年成立了德古协会,在11个乡镇设立分会。协会成立后,整理汇编了《峨边德古调解案例选编》等学习资料,制定《峨边彝族自治县德古协会章程》等制度,并建立起德古的管理办法、考核和奖励机制,规范了德古队伍,也激发了德古工作积极性。此外,县里的四大家主要领导被聘为德古协会顾问,把握德古协会发展整体方向,实现党委领导下的行业自治。

  目前,峨边按照民主推荐、角色认定、资质再造、组织定位、依法调解、定期考核六个环节,共聘任53名德古担任人民调解员。

  为促进德古调解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变化,峨边县司法局和德古协会积极指导及组织开展德古培训,邀请德高望重、熟知彝族习惯法的德古、律师及相关部分专业人才进行培训,增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德古化解纠纷的能力和现代法治素养。

  德古在民间调解过程中要收取中间费,德古变身人民调解员后,调解费用由政府按照人民调解员标准支出,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可靠的纠纷化解服务,将矛盾进一步化解在萌芽阶段,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过去德古以彝族习惯法调解,在调解后仅达成口头协议,存在反悔可能。同时在彝族家支文化下,家支外的两人之间的矛盾容易上升为两个家支的矛盾,一些本来不大的纠纷反复调解无果,极易让矛盾不断升级。

  峨边县司法局局长易强告诉记者:“在德古介入人民调解后,通过制作专用德古调解卷宗,规范德古调解邀请书、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协议书、回访记录等,双方当事人在调解文书上签字按捺并加盖乡镇调解委员会公章,结束了以往德古调解口说无凭的不良局面,也为依法行政提供依据。”

  易强表示,近三年来,“德古”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75件,化解成功662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9月22日《法制文萃报》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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