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国:律师要在法治建设中更有作为
2015-12-01 11:06:13 来源:四川法制报摘要: 律师要在法治四川建设中更有作为 ——访省司法厅厅长陈明国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是律师制度的核心
一要有智慧。要有政治智慧,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要有法律智慧,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技巧,成为法治四川的重要“操刀人”。要有群众智慧,在执业中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提供服务,增强代理服务的社会效益。
二要有追求。律师存在的最大社会价值在于对公平正义永恒不变追求。全省广大律师一定要把法治精神视为生命、融入灵魂,把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执业的最高职业追求,不能只干“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之事,让事业偏离法治轨道。要致力于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制裁、无辜者免受冤枉、守法者得到保护,为法治四川、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三要有责任。律师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十分重要的历史责任。全省广大律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肩负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肩负起推动法律公正实施的责任,肩负起维护法律权威的责任,肩负起向社会传播法治正能量的责任,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