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网络维权需守住法律边界

2026-06-20 11:52:17    来源:法治网、法治参考

摘要:近日,一游客在社交媒体发帖称怀疑被出租车司机拉到指定餐厅“宰客”,由此引发的“天价皮皮虾”事件引爆网络。

  记者 白楚玄 徐明皎

  近日,一游客在社交媒体发帖称怀疑被出租车司机拉到指定餐厅“宰客”,由此引发的“天价皮皮虾”事件引爆网络。不过,从最初声援游客到后来同情店主,舆论经历了一轮反转。据媒体报道,游客点的皮皮虾并非普通皮皮虾,是价格较贵的泰国濑尿虾,店家的定价并未违反价格法。涉事店家和消费者都因此深陷舆论旋涡。

  当前,消费者维权意识持续提升,面对消费纠纷主动发声、依法维权已成为社会常态。法律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维权有边界,网络曝光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如实客观描述。若维权信息有误,则需及时纠正。

  网络曝光维权不应成首选

  2026年5月4日,一名游客在三亚海棠区某海鲜店消费,整单消费1800余元,其中4只泰国富贵虾(泰国濑尿虾)收费1035元。游客认为价格过高,怀疑遭遇出租车司机引流宰客,随即在社交平台发帖曝光此次消费经历,控诉商家“天价宰客”,迅速引爆全网舆论。

  事件初期,网友纷纷声援游客,对涉事店家展开大规模声讨。随着监管部门全面调查取证,事件迎来反转。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确认,涉事店铺所有海鲜均明码标价,海鲜捞取、称重、计价全程可追溯。涉事泰国濑尿虾单价756元/斤,定价符合当地海鲜价格调控标准,未超出法定溢价区间,合规合法。此后,游客开始受到网友“动机不纯”等质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为消费者提供了五种维权途径:协商和解、请求消协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仲裁、诉讼。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峰律师介绍说,“除了以上维权途径外,消费者也可以进行网络曝光,但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并且应给商家留出解释和纠正的时间。”

  在浙江峰翔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徐照生看来,消费者维权应首选现场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如果事发地在旅游景点,现场协商未果后,可同步拨打12315录音留证,并向景区投诉站提交书面材料,以形成证据链;若涉及跨区域消费或平台交易,还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提交投诉。他建议优先选择时效性强、反馈快的方式,如现场投诉或电话举报,再辅以书面材料补强,确保维权过程规范、高效、可追溯。

  “最不推荐的维权方式就是网络曝光,在事实还未调查清楚之前,选择网络曝光,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可能会给各方造成意想不到的伤害。”徐照生表示。

  此次事件中,店主于事发次日病逝,家属称收到恶意电话骚扰,之后不打算继续开业。调查结果公布后,曝光店家的游客也称遭遇网暴。

  网络维权不能越过红线

  在李肖峰看来,网络维权的特点就是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但容错率低,必须做到如实客观地描述事情经过。

  他提醒说,网络曝光应避免使用主观臆想的形容词。若曝光中使用 “宰客”“黑店”“欺诈”“无良商家”等定性、贬损性词汇,恶意引导网暴,经查无欺诈的,可能侵害商家名誉权、商誉权,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徐照生也表示,消费者进行网络维权时,可以客观描述消费过程、质疑价格合理性。但如果消费者发布“定性式”负面言论、泄露商家及个人隐私,甚至“开盒挂人”,即使事实基本属实,但因表述上具有煽动网络暴力等内容,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消费者维权不能无底线宣泄,必须严守法律边界,否则极易从‘维权者’沦为‘侵权者’。”徐照生举例说,“我在三亚某店消费,4 只皮皮虾收费 1035 元,价格远超预期,已向市监局投诉,等待调查结果。”这种客观陈述+理性质疑的表述方式属于合法维权。但如果游客直接发布 “三亚天价海鲜宰客”“黑心店专坑游客”等内容,在官方调查前先行“定罪”,若未经查实,则属于捏造事实、诽谤商家名誉的违法行为。

  “网络维权的核心目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问题解决。”徐照生强调。

  投诉信息错误需及时纠正

  此次“天价皮皮虾”事件中,在接到三亚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后,该游客表示,自己不了解皮皮虾的市场价格,误以为菜单上标注的756元是每公斤的价格,实际上该价格对应的是一斤的售价。

  据了解,泰国濑尿虾价格高昂,其和普通皮皮虾为同大类下的不同品种,多数消费者难以分清二者的区别。

  针对消费者因疏忽产生投诉、曝光失误的情况,两位律师给出了明确的合规补救流程。徐照生表示,若消费者发现自身投诉信息有误、认知存在偏差,应当第一时间停止信息传播,删除网络不实内容,请求平台限流止损;同时主动向涉事商家致歉、澄清事实,向监管部门更正投诉信息,并在原发布平台公开说明真相,最大限度降低对商家的负面影响。

  除了消费者自律维权,两位律师还建议商家合规经营、明码标价。李肖峰建议,除明码标价外,对于高端食材的单价、预估总价、损耗等情况,店家还需主动提示,做到事前告知消费者,避免事后纠纷。徐照生也认为,店家需对价格、时间等易出现纠纷的事项履行“特别提示”义务,字体过小、位置隐蔽可能被认定为未充分告知。他建议,商家对易误解的价格进行双重确认:口头告知+书面/电子确认。

  两位律师提醒网友,在看到网络维权信息时需保持理性克制,应先看有无完整证据或官方通报,不能盲目站队,更不能煽动或参与辱骂、骚扰、人肉搜索,甚至打电话攻击当事人。

  “天价皮皮虾”舆情反转等事件引起了多地消费者协会的关注。近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消协联合发声,呼吁消费者正确看待消费价格差异,尊重高端商品的合理定价与经营成本,摒弃“只要价高就是宰客”的片面认知,避免因认知偏差引发非理性舆情,伤害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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