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产品租赁乱象扫描

定损碰瓷 乱扣押金 租了不还

2026-07-03 12:04:3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摘要:近几年,随着旅游出行、短视频创作的热潮,在互联网上能租的东西越来越多,除了房子、车子这些传统大件以外,相机、无人机等数码设备租赁需求攀升。记者调查发现,在租赁双方、二手交易平台、社交媒体共存的数码租赁生态中,定损失范、租机诈骗、无证经营等问题集中显现。

  “相机轻微划痕、快门损耗、无人机飞行产生的正常磨损,都属于合理自然折旧,相关损失本就包含在租金范围内,租客无需赔付。只有违规操作、设备进水、外力磕碰等造成的实质性损坏,才属于人为损毁范畴,出租方针对细微痕迹索要赔偿的诉求,在司法实践中不会得到支持”

  《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近几年,随着旅游出行、短视频创作的热潮,在互联网上能租的东西越来越多,除了房子、车子这些传统大件以外,相机、无人机等数码设备租赁需求攀升。原本用于盘活个人闲置资源的C2C租赁模式,如今逐步演变为部分群体的长期盈利渠道。

  2025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蚂蚁集团发布的《循环经济背景下的消费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白皮书》显示,2024年,我国租赁经济交易规模突破4.2万亿元,数智平台交易额占比达65%。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在租赁双方、二手交易平台、社交媒体共存的数码租赁生态中,定损失范、租机诈骗、无证经营等问题集中显现。

从个人“回血”到规模化运营

  “我从去年‘五一’假期去新疆旅游开始租设备出游,至今已经租过4次相机和无人机了。”在北京工作的林岳(化名)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平日喜爱旅游、打卡拍照,也经常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视频。

  “租无人机是我在新疆旅行时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在赛里木湖,无人机从空中俯拍,人、车、湖岸线都能拍全,拍出来非常震撼,每一帧都是壁纸。”在林岳看来,专业相机、无人机单价动辄成千上万元,购入后使用率较低,大部分时间放在家里闲置浪费,从平台上租赁的性价比更高。

  林岳告诉记者,他主要在二手平台挑选个人出租商家,同时参考小红书、抖音上网友分享的租赁测评对比筛选,常规租赁流程分为线上沟通、下单付款、交接设备、按期归还几个环节。通常,她会与卖家确认租期、租金、押金及赔付规则,达成一致后在平台下单;同城交易的话,大多线下当面验机取货,异地则依靠快递运输,收货后她会第一时间拍摄开箱视频,检查设备外观、测试各项功能。

  一名数码设备玩家高含(化名)向记者介绍,他是在校大学生,最初购买大疆pocket3是为了旅行记录,使用一个月后,听说可以把闲置的数码产品租出去赚钱,他便将闲置的设备上架出租。目前他名下共有4台大疆系列产品。

  据高含介绍,他目前实行阶梯定价模式:“单台设备单日租金约30元,租赁10日以上,单日租金可降至15元以内。租赁市场存在明显淡旺季,端午节、寒暑假等出行时段为旺季,设备目前长期处于流转状态。”

  在获客渠道上,高含依托社交媒体账号发布租赁内容引流,再引导用户跳转至二手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交易以同城当面交付为主,异地邮寄则会要求租客录制开箱视频留存凭证。

  高含坦言,每月租赁收入有一两千元,仅能补贴个人伙食费,近期数码产品价格趋于稳定,他也顺势新增设备、扩大规模。

多人遇“定损碰瓷”

  供需双向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个人用户从临时出借闲置物品,转向批量采购设备、长期接单运营。在这个背景下,乱象随之滋生。

  记者注意到,不少租客遭遇定损纠纷。多名租客反映,正常使用设备后仅留下轻微划痕、正常使用痕迹,出租方却依据单方规则,要求全额扣除押金或是要求租客支付数百至数千元赔偿。

  大学生周琦(化名)说:“我外出旅游时租了一台大疆设备,只使用了3天就还了。出租方圈出设备侧边一处痕迹,认定是我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新划痕,要求我赔付50元。我是第一次租赁这类设备,没有相关经验,加上对方态度比较温和,心里虽然有点犹豫,还是支付了赔偿款。”

  付款之后,周琦越想越不对劲,便和同行朋友一起复盘整件事。周琦翻出了取机当日傍晚录制的微信视频。周琦说:“当时我们刚拿出设备,因为不会操作部分功能,就录视频向店员咨询。虽然微信拍摄画质不算清晰,但能明显看到,那处所谓‘新划痕’在设备刚拆封时就已经存在。”

  手握证据后,周琦再次与店家沟通,但由于缺少开箱视频,对方始终不肯认可,最终只能自己认栽。

  周琦提醒所有租赁消费者,无论通过线上个人卖家还是大店租赁,都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取机、还机务必自行拍摄影像资料,逐一核对设备原有问题,避免陷入举证被动的局面。

  高含坦言,目前行业暂无统一的损坏判定与赔付标准,他对设备两毫米以上磕碰掉漆收取30元赔偿,而某平台上的专业租赁商家,同类损伤赔付标准达到100元。“不少专业商家刻意压低基础租金,主要盈利点就来自设备划痕、轻微磕碰的赔付。”高含说。

  林岳也表示:“在租机器之前在社交平台看了很多相关帖子,一些大的租赁商家,下单时看着日租金很低,归还之后一点小划痕就被要求扣几百元,事前根本没有明确告知赔付标准。”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陈磊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国内无数码设备官方统一定损标准,设备自然老化痕迹、原生划痕与人为损坏难以量化区分,平台仅能依靠双方说辞、账号信用主观调解。若进入司法程序,数码设备司法鉴定费用往往高于设备残值,多数当事人会选择放弃维权,变相助长了‘定损碰瓷’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明确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陈磊看来:“相机轻微划痕、快门损耗、无人机飞行产生的正常磨损,都属于合理自然折旧,相关损失本就包含在租金范围内,租客无需赔付。只有违规操作、设备进水、外力磕碰等造成的实质性损坏,才属于人为损毁范畴,出租方针对细微痕迹索要赔偿的诉求,在司法实践中不会得到支持。”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也向《法治周末》记者指出:“正常损耗本就应由出租方通过折旧成本消化,租客无须为此买单。但区分的关键在于使用方式是否‘合理’,若因暴力操作、摔落碰撞等导致损坏,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双方的双重困局

  高含曾经历过一次租机纠纷,自己出租的机器差点被同校学长骗走:“我与3名同学先后将相机租给本校一名学生。超出租期后,对方迟迟不归还设备。我们一起沟通才发现,每个人的机器都在他手中,这名学长面对不同出租人,分别谎称前往杭州、湖州游玩,其实他一直在校内。”

  “因为是同校师生,出于信任没有收取押金,也没有走平台免押流程。”高含回忆,无奈之下他们4人向学校老师反映情况,多次调解后,对方才承诺归还设备。事后大家了解到,该学生在校内大量租赁电脑、数码产品,长期拖欠不归还。这起纠纷最终依靠校方介入才得以解决。

  高含坦言,熟人租赁放松风控后,一旦遭遇恶意租客,后期几乎没有有效制约手段。

  高含还向记者反映,他经常在某社交平台刷到伪装成“租机技巧”的骗机内容,视频隐晦传授租机后拒不归还、变卖设备的方法,评论区也有大量用户交流实操经验。

  今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骗机案件。2025年6月至10月,女子菲菲(化名)先后在北京、天津等地,以租赁相机为名实施诈骗。她主动向出租人出示身份证、自拍视频博取信任,借机压低押金,拿到设备后迅速转卖给数码回收商。短短4个月内,菲菲累计租赁变卖相机80余台,涉案金额达8万余元。最终,菲菲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针对租机后变卖、拒不归还两类行为的定性问题,马丽红解释:“租客事前虚构身份、预谋变卖设备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公诉案件;租赁后临时起意、恶意拒不归还设备的行为涉嫌构成侵占罪,属于需要当事人自行起诉的自诉案件。两类罪名立案标准不同,加之C2C交易身份核验宽松、跨区域取证困难,小额案件立案率偏低,违法成本较高。”

  作为设备出租方,高含保障自己权益的方式是收取与机器等额的押金或使用某平台的免押码。“依托平台信用体系,若发生损坏或违约可直接从用户账户扣款。”高含说。

  记者了解到,不少相机、无人机租赁交易都会选择使用高含提到的免押服务。这种模式虽免去缴纳押金的麻烦,但其中潜藏不小风险。

  据知情人士透露:免押并非完全免除费用,只是无需提前支付现金。该模式下,商家可在授权的免押额度内单方面扣款,无需租客实时同意。其弊端在于,部分无良商家利用这一规则随意扣费,租客事后往往要投入大量时间维权,最终能否追回款项也存在不确定性。

  陈磊也指出,纵观当前个人数码闲置租赁市场,其暴露出的最大法律空白与监管盲区实质上在于信用授权与资金扣款机制缺乏基础的金融属性监管。

  “租赁交易为了促成订单大量绑定免押金体系,这些机制在无形中赋予了普通交易个人和二手平台单方面锁定信用的‘准金融强制执行权’;然而,这种带有明显社会强制色彩的信用惩戒权限被过度下放,且被随意应用于尚未经司法判定责任的复杂民事纠纷中,导致原本中立的信用担保演变成了部分不良分子进行网络私力越权救济甚至是敲诈索赔的工具,这无疑是现有电商及合同法律体系尚未完全覆盖的一个盲区。”陈磊说。

现有规则难以适配

  记者还了解到,有的个人玩家长期高频出租器材、每月稳定赚取租金,却无营业执照、不申报收入。

  对此,马丽红表示,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明确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形:“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二手平台租赁电子产品是否属于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需要结合交易场景进一步研究。个人偶尔出借闲置物品,属于合法的民事租赁行为,法律并未禁止自然人之间的小额零星租赁。但长期高频出租、专门囤货备货、以租赁作为稳定收入来源的行为,可能就构成经营性活动,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受市场监管、税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约束,未经登记可能涉嫌无证经营。此外,长期出租获取收益的个人,还需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未如实申报也将面临相应税务处罚风险。”马丽红进一步指出,但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个人出租方属于经营者缺乏量化标准,处于“民商模糊地带”。

  陈磊也告诉记者,针对闲置共享是否属于经营性租赁的定性问题,确实是目前行业乱象滋生的直接源头,因为现行法律在这两者的边界划分上处于模糊地带,法律尚未明确规定个人一年内出租多少次或金额达到多少即发生性质转化,这不仅导致大量职业租赁玩家披着个人闲置的外衣规避工商登记和纳税义务,更使得租客在维权时无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条款,从而推高了维权门槛与时间成本。

  陈磊指出,不少规模化租机牟利的个人经营者长期无证、未报税,游走在监管灰色地带,究其原因,主要是行政执法成本高、相关交易具备隐蔽性。这类租赁信息混杂在海量闲置内容中,监管部门缺少平台数据支持,难以查实真实的经营流水;同时跨区域调查、处罚也会产生高昂行政成本。在国家多部门数据共享体系完善及电商法针对具体小额个人的实施细则落地之前,这部分实质商事行为天然地利用了监管缝隙野蛮生长。

  马丽红说:“由于二手平台对用户仅完成简单的身份认证,无准入限制和登记机制,个人私下租赁完全依赖双方诚信,监管部门难以全面掌握交易信息,违规行为发现难、取证难、追责难。”

  记者还了解到,个人租赁大多依靠平台订单、聊天记录达成约定,极少签订纸质合同。

  陈磊提醒:“依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二手平台聊天记录、订单等线上约定属于合法电子数据,与书面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诉讼证据,但这类约定大多仅写明租金、租期,缺少设备状况、赔付标准等关键内容,容易导致涉诉后权责难以界定。”

多措并举补齐行业监管短板

  “想要整治数码租赁行业乱象,当务之急是完善平台交易与纠纷处置规则。监管部门可联合平台推行数码租赁标准电子合同,杜绝霸王条款;引入低成本、具备司法效力的第三方线上鉴定机制,替代主观仲裁,并利用大数据要求高频租赁账号依规公示经营资质。”陈磊建议。

  “希望二手平台能够上线专属免押系统,降低租客租赁门槛。”高含说。

  林岳则希望平台能强制商家标注完整赔付规则,杜绝先低价引流、事后漫天索赔的行为。

  租赁双方遇到问题后该如何依法维权?

  马丽红结合实务经验,分别为出租方、承租方梳理了分步操作流程。

  “对于出租人来说,坚持平台内交易,发货前录制设备完整影像并留存购入凭证;提前明确合理赔付标准,核验租客身份与信用、收取足额押金;出现纠纷妥善保管全部证据,及时申诉或通过小额诉讼维权。对于承租人而言,收货、归还设备全程录像,如实记录原有瑕疵;规范操作设备,拒绝不合理租赁条款;始终走平台交易渠道,遭遇恶意扣费可借助小额诉讼依法维权。”马丽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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