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男子因罪被判死缓服刑23年 最高检为他提出抗诉

2015-12-28 12:11:54    来源:华西都市报

摘要: 陈满(左一)和家人的最后一张合影 12月25日,德阳绵竹画家陈忆带着爱人,踏上前往海南海口的行程。陈忆不是去晒太阳,而是作为家属代表,去参加弟弟陈满的庭审。在陈忆

罪或冤

喊冤21年,双亲已老

1994年3月23日,陈满杀人放火案在海口一审开庭。陈元成夫妇带着四川律师和在海口找到的曹铮律师赶了过去。

“爸爸妈妈,我没杀人,我是被冤枉的!”一审开庭当天,陈满的呼喊声,让陈元成、王众一夫妇痛心不已。

当年11月9日,海口市中院以杀人放火罪,一审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第一次收到儿子死缓判决书,陈元成老人感觉就是晴天霹雳。

老人说,那段时间,正在播放电视剧《阳光下的罪恶》,“电视里面断案也要凭指纹、头发丝这些嘛。”

甚至老人在等待判决书的那段日子里,连衣服都给陈满买好了,觉得可以接他回家了。

眼泪哭干了,老人决定申诉,为儿子做无罪申诉。

夫妇两人坚持每个月向有关部门寄出申诉材料。

时间流逝得太快,陈元成夫妇从中年变成老年,如今已走向暮年。“别人的退休生活是带孙孙,我们就是为儿子喊冤。”

老人说,虽然身体越来越不好,但他们还是要拼命活下去,申诉到最后一口气,“要等一个结果,等到儿子回来的那一天。”一方面是父母在监狱外的蹒跚奔走,陈满在狱中也一次次申诉着。

入狱至今20多年,陈满也从狱中寄出了数十封申诉状。他称自己不服判决,坚称“没有作案时间”。

在一封申诉状中,陈满这样写道:“1992年12月25日晚6点钟左右至8点多钟,我一直在宁屯大厦海南靖海科技工贸公司的702、703房,有公司的刘俊生、章惠胜等8人证实,公安机关调查了以上8个人,也证实了。我没有作案时间;他们说我杀了人,杀人的刀在哪里?一审未出示,二审未出示。我要求对现场血、指纹进行科学鉴定,好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忆和忘

“如果出来要忘掉监狱”

“亲爱的满儿:你好!全家想念你!全家爱你!”

自儿子陈满入狱以来,陈元成夫妇坚持每个月给陈满写一封信,每封信的开头,都用这样的句子开头。

王众一说,陈满28岁离开他们去的海南,如今已经52岁了,“在监狱里都呆了23年,对外面这个世界已经完全脱节了,除了有时候看报纸能知道外面的事。”

在信中,他们勉励陈满要坚强,要爱惜身体,要有信心。

等待和坚持,总是会有回报的。2015年12月18日,陈满案再审时间和地点确定:12月29日14时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就很高兴了,这是二十多年来最高兴的事情。”王众一说,这么多年的申诉家也穷了,身体也垮了,没有可高兴的事儿,就盼着能够给儿子陈满平反。

老人又说,过后没两天他们又接到了陈满从监狱打来的电话,说是法官见了他,告诉他出庭的时候穿便装,“他大哥听到这个消息后,赶紧在绵竹街上去给他买了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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