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警方破获一起碰瓷扒窃案

2016-01-28 09:41:59    来源:

摘要: 近期,什邡市公安局双盛派出所在该局刑警大队、情报信息大队、回澜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破获一起碰瓷扒窃案,抓获两名扒窃嫌疑人。  2015年12月26日上午10时许

       近期,什邡市公安局双盛派出所在该局刑警大队、情报信息大队、回澜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破获一起碰瓷扒窃案,抓获两名扒窃嫌疑人。

  2015年12月26日上午10时许,受害人曾大姐神色慌张来到双盛派出所报案,称上午在双盛集镇赶场时,挎包内用于治病的2300元现金被小偷盗窃。

  民警通过报案人提供的线索,确定了受害人钱包失窃的大概位置。通过调取该地段天网监控视频,发现当日上午10时零13分,受害人骑电瓶车,右肩挎挎包由北向南行驶在双盛镇双麟路。由于当天双盛逢场,行人较多,13分38秒,一年龄50岁左右的男子突然蹲在受害人车前,左手抓住前车轮,开始与受害人进行理论,与此同时,另一年龄50余岁,前额秃顶的男子迅速上前将受害人挎包拉链拉开,取出钱包离开,见同伙得手,车前男子也若无其事地起身离开,这一切受害人并无察觉。此时,监控视频显示时间为13分47秒,整个作案过程不足10秒钟。

  警方在获取视频资料后,立刻对该案进行摸排梳理,对周边乡镇有类似作案前科人员全部进行筛查比对,并在刑警大队、情报信息大队的支持下,确定了一个绰号叫“饶驼背”什邡籍扒窃惯犯为作案嫌疑人。民警迅速前往其居住地实施抓捕,但狡滑的嫌疑人却闻风而逃。元月6日,在该局回澜派出所协助下,迫于无奈的“饶骆背”到双盛派出所投案自首,同伙蒋某某也于7日下午到双盛派出所投案自首。两名嫌疑人全部归案。

  经查,嫌疑人“饶骆背”真名饶某某,从事扒窃10余年,曾于2012年1月被成都警方抓获,并以盗窃罪被判处6个月刑期,同案嫌疑人蒋某某与其为同村老乡, 2015年12月26日上午两人相约窜至双盛,在集镇上来回寻找作案目标,后经对受害人跟踪后,再进行分工下手,得手后,2人均分了扒窃所得23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饶某某、蒋某某因涉嫌扒窃已被什邡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春节临近,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商场、市场购物或在人群聚集和复杂地段行走和驾车时,请随时注意周边可疑人员,将挎包斜挎于肩部,并置于身前,以防止被扒窃或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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