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盗墓嫌疑人盗掘、破坏2座汉代古墓葬被捕
2016-09-09 10:38:11 来源:
上图:盗扰前的墓葬,下图:被盗扰后的墓葬。成都市文广新局供图
记者9月5日从成都市文广新局获悉,8月24日,经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正式将犯罪嫌疑人陈某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执行逮捕。
7月26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无视成都高新区某汉墓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警示,偷偷潜入魏家大山墓群考古发掘现场,当其盗掘得手准备逃离时,被现场工作人员挡获。工作人员当即向高新区中和派出所报警,并向成都市文物局和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报告了相关情况。
据了解,涉案墓地共发现岩坑墓77座、崖墓21座。岩坑墓为西汉时期,基本未被盗扰,且排列规律,是一处西汉时期家族墓地,对于研究西汉时期丧葬习俗、家族关系、墓地及土地制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崖墓时代为东汉、六朝时期,成都地区以往发现的六朝时期墓葬极少,此批崖墓对于四川六朝墓葬的考古学分期、断代及社会历史研究具有很高的学术意义。
经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鉴定认为,陈某盗掘、破坏的2座墓葬均为汉代古墓葬,20件涉案物品的时代为东汉,均为一般文物。陈某在盗窃过程中对墓葬进行了翻扰,导致部分文物无法修复甚至遗失,器物离开了原有位置,科研和历史价值几乎不存,进而影响了整个墓地资料的完整性和学术意义。
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历史悠久、地大物博,自古就有天府之国的美誉,先人在这片土地上,特别是在成都地区,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历史文化瑰宝。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许多地方正大兴土木,随时有可能发掘出古文化遗址或者古墓葬,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和建筑施工单位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因此,一旦发现挖掘出疑似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文物,请立即停止工作,保护好现场,迅速联系施工所在地的文物保护单位予以鉴定,切莫因为一己私欲或者无知而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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