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两级法院举行“12.4”公众开放日活动

2017-12-05 10:10:35    来源:四川在线

摘要: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上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国家宪法日“12.4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上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国家宪法日“12.4”公众开放日活动,全院干警及各区县法官代表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活动邀请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师生代表、社区群众、人大代表及政协代表、媒体记者见证了宪法宣誓,并参观了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了解了立案流程等。零距离了解法院,感受司法公正公开,满足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我觉得,这样的参观,让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切身的体会。同时也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这样的活动对我们来说,特别的有意义。”一名来自川教的学生说。

  据悉,同日上午,遂宁各区县法院也举行了“12.4”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大英法院邀请了30余名中学生观摩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的一件合同诈骗案,通过亲身参与庭审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射洪法院举行了模拟庭审等活动。

  链接

  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所以确定12月4日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决定把每年12月4日制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都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打印本页编辑:scfzw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