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执法防线 优化营商环境 ——雅安市首例伪造环评批复案的经验与启示
2026-01-08 11:21:36 来源:本网讯摘要:近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成功办结全市首例伪造环评批复入刑案件。
环境影响评价是项目建设的“前置关口”,第三方环评机构的客观公正直接关系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近年来,少数机构受利益驱动伪造数据、挂靠资质,导致部分企业陷入“被动违法”,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近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成功办结全市首例伪造环评批复入刑案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协同作战,精准打击环评造假行为,并在案发后主动服务企业,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权益与政府公信力。该案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执法与服务范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7月,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接到成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移送线索,查明胡某自2022年起,以两家公司名义与三家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通过篡改原有环评批复文件(PDF格式),伪造三份环评批复并交付使用。经核实,文件均系伪造,案件随即移送公安机关。
2025年4月,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涉案三家企业中,两家涉嫌“未批先建”,但鉴于其无主观过错、属初次违法且主动停止建设、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另一家企业因属环评豁免范畴,违法事实不成立,不予立案。
近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成功办结全市首例伪造环评批复入刑案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协同作战,精准打击环评造假行为,并在案发后主动服务企业,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权益与政府公信力。该案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执法与服务范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7月,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接到成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移送线索,查明胡某自2022年起,以两家公司名义与三家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通过篡改原有环评批复文件(PDF格式),伪造三份环评批复并交付使用。经核实,文件均系伪造,案件随即移送公安机关。
2025年4月,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涉案三家企业中,两家涉嫌“未批先建”,但鉴于其无主观过错、属初次违法且主动停止建设、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另一家企业因属环评豁免范畴,违法事实不成立,不予立案。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行刑衔接,提升打击合力
办案人员凭借专业敏锐性,第一时间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准确将行政违法线索转为刑事案件,将环评造假问题定性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在固定证据、认定责任等环节紧密协作,顺藤摸瓜查实两起关联案件,推动司法程序顺利推进,实现“刑事打击+行政调查”双轨闭环处理。
(二)精准区分责任,体现宽严相济
在责任认定中,严格区分造假与受骗企业:胡某个人伪造公文,承担刑事责任;三家企业均不知情,无主观故意,其中两家涉嫌“未批先建”,在知晓环评批复系伪造后主动停工、未造成环境损害后果,依法不予处罚。另一家企业属环评豁免范畴,违法事实不成立,依法不予立案。处理结果既彰显执法刚性,又体现法治温度,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三)主动靠前服务,保障企业权益
案发后,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排查涉事环评机构所签合同,阻断同类风险蔓延;主动对接三家企业,开辟环评“绿色通道”,指导其依法补办环评手续。目前,两家企业已取得环评批复,一家企业已完成验收复产,最大限度减轻了第三方造假行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四)推动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
将该起典型案例在全系统通报,建立环评文件质量“红黑榜”,公开评分结果与处理意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通报批评、失信记分等惩戒措施;严格准入审核,实现第三方环评服务机构集中规范管理。
三、经验启示与建议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第一道防线
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学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完善内控机制,配备环保专员,规范项目报批、环评办理、环保设施运行等流程;强化风险自查,选择环评机构时核实资质信誉,杜绝“以包代管”,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文件建立内部复核机制。
(二)坚持执法服务并重,优化营商环境
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批前+批后”质量监管,建立动态抽查与技术复核相结合机制;贯彻宽严相济的原则,对确属“受骗”企业依法适用不予处罚的规定;推动监管与服务融合,将普法宣传、技术指导融入执法全过程。
(三)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强化结果运用
建立涵盖人员配置、质量管控、业绩信用等多维度的量化评分标准,对环评机构实施科学分级;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强化评价结果联动应用,推动在项目委托、政府采购等环节落地,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合力。
(四)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
健全生态环境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证据互认等协作机制;强化跨层级跨区域协作,提升对跨区域流窜作案的识别与打击能力,推进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实现对环评机构的全过程协同监管。

(五)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压实终身责任
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借鉴江西、陕西等省份经验,研究制定四川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条例,压实各方法律责任;全面落实环评编制人员终身追责制,对造假行为实施罚款、行业禁入、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惩戒;构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管,实现事前项目报备、事中质量审核到事后责任追溯全链条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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