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一高楼“紫峰大厦”被诉侵犯日照权 判赔10万

2015-11-24 10:33:20    来源:

摘要: 6年前,因自家房子被南京第一高楼“紫峰大厦”挡住阳光,陈先生的父母起诉维权但后因故撤诉。 6年后,陈先生再次提起诉讼,依法讨要日照权并索赔损失
    主审法官释法:日照权对生命之重要是裁决本案的关键

  本案中,法院缘何会支持原告索赔10万元的全部诉讼主张?对此,主审法官武加庆对此作了释明。

  武加庆说,生命离不开阳光,阳光不仅于生命而且对健康也是十分重要。城市要发展,高楼要建造,但公众的日照权、亦即“阳光权”更要保护。正因为如此,国家和地方才出台了相关钢性标准,而这些钢性标准,也恰是法院判决所要考量的依据。

  武加庆还说,原告作为阳光阁某幢203室房屋的产权人,其日照权应受法律保护。“紫峰大厦”建成后,使原告所有的房屋日照时间减少至国标以下,对原告及家人的健康和生活势必会造成有形或无形的影响。被告作为“紫峰大厦”的建设者和所有者,本应及时就“紫峰大厦”给相邻权利人造成的侵害给予补偿,但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结合203室房屋日照减少程度,以及日照减少对原告家庭生活、人员健康、房屋价值等的影响固素,所以法庭认为,原告主张被告补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具有合理性,法庭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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