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公检法司”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

2014-12-15 10:56:59    来源:

摘要:阆中市:
“公检法司”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
为进一步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3 月5 日,阆中检察

阆中市:
“公检法司”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
    为进一步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3 月5 日,阆中检察院牵头市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就如何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力度,防止脱管、漏管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会上,作为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关,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刘晓炜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两点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和法院禁令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大胆、广泛、积极的使用撤销缓刑的手段,维护和树立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利用撤销缓刑这个钢鞭措施,积极有效的引导、震慑其他社区矫正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通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司法行政机关在向法院提交撤销缓刑建议的同时,应当规范程序,将所调查的、符合撤销缓刑条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形成卷宗材料,一并移送。
     会议达成以下共识:规范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法院对拟判处缓刑、管制的被告人,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审前评估,通过评估提前介入,了解被告人犯罪前的社区影响,从源头上避免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生;建立社区矫正衔接机制。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各自职责,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对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需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及时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对符合撤销缓刑的,依法、及时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建立社区矫正联席长效机制。公、检、法、司定期召开联席会,通过加强沟通、联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相互通报,及时解决,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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