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纠纷平民怨 坚守正义促和谐
2016-09-12 11:22:38 来源:四川新闻网“热爱生活、热心助人、快人快语、清正廉明、办案能手、群众的知心人”……这些,是同事们对陈中明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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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中的陈中明
“认真就是水平,实干就是能力;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这是检察院领导和同事们概括的陈中明的个人特点。
陈中明,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38岁的他已经从事检察工作9个年头了。从检近十年,陈中明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3件261人,受理民事申诉举报210余件,办理抗诉和检察建议案件72件,数量练习三年居全市第一,且改判率达84%以上,诉讼监督效果好。他用行动诠释了一名检察官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中绽放出了青春的光彩。
公平公正 维护群众利益
2012年3月,在受理“陈X松、陈X玲诉县国土局、建设局行政不作为纠纷案”时,由于该案涉及上访人数多,法律关系复杂,说人情、托关系、施压力者众多,陈中明感觉到空前的压力,但是只要一闭眼,他就想起案件当事人们那期盼的眼神,想到该案涉及2700多平米的建筑用地,160万多元的资金,关系着20多名群众的切身利益,他咬紧牙关,认真钻研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全国同类型案件的办理情况,该案件从立案到提请抗诉,仅用了一周时间就完成。
为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陈中明花了四天时间挨家挨户走访群众,为他们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行政抗诉案件改判率低,通过行政和解取得双方满意的案件更少,该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推选参评201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和解的精品案例。
“案件或许有大小,但司法公正却没有大小。”秉承着这种理念,陈中明严谨认真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力争把每个案子都办成精品。
“感谢陈检察官,要不是他,我们的沈水河现在还是臭烘烘的”“夏天又可以去河里耍水了,谢谢检察官叔叔为我们找到了污染源”……如今,“陈检察官”这个称呼在射洪县青岗镇可谓家喻户晓。2015年4月,射洪县青岗镇发生了“4.19沈水河环境污染事件”,县委、县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后,非常重视,依法转交县检察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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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明(中)在实地走访中
“水乃生命之源,解决用水问题刻不容缓”,接到任务,陈中明立即认识到此项任务的艰巨和迫切,沈水河是青岗镇人民的基本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极大。他以公益诉讼制度为依据,积极介入,和环保、公安、经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现场检验、勘察,并结合环境监测技术手段,证明“沈水河的污染和射洪仁和X榨菜厂的特征污染物有关联性”,积极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该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进行淘汰,并对此次环境污染造成的公益损失进行评估、赔偿。射洪县政府领导孙阳昭系环保部下派到西部地区挂职的环保专家,负责该案件办理,他对陈中明提出的环境污染处理方案,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化解纠纷 维护弱势群体
“抗诉是成绩,息诉更是成绩”的办案理念,是陈中明在民行检察工作中的又一心得。对不具备抗诉条件的案件,陈中明总是注重释法说理、引导全解,让当事人服判息诉。2012年9月,射洪县检察院与县信访局联合签发了《关于民事行政案件息诉罢访工作联系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县信访局在接待群众信访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不服的,检察机关可根据情况提前介入,协助信访部门搞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自从该规定实施以来,陈中明已处理此类案件15件,息诉罢访13件,共劝导15名申诉人书面承诺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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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明所获证书
2014年2月,民行部门受理“杨X友诉唐全”相邻权纠纷案,杨某对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不服,多次上访。陈中明审查后发现,该案判决合法合理、并无不当,遂多次与申诉人进行沟通,了解到申诉人只是想要“争口气”的心里,遂耐心细致地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劝解,最终申诉人杨某认识到自己确有过错,当场签字承诺息诉服判。
而在陈中明办理的案子中,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成了他的重要工作之一。农民工群体为社会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是需要社会更多关注的弱势群体,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关系农民工群体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如何建立和完善维权机制,实现农民工依法、科学维权,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高度重视。
2016年3月,射洪县广兴镇居民聂某在工厂工作时左手不慎卷入机器,造成左上臂离断伤,经鉴定为工伤三级伤残。因残疾赔偿金额与浙江某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纠纷。陈中明得知此事,通过多方咨询、了解,以督促、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聂某取得相关的赔偿款项共计20余万元。
而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陈中明也一直积极探索构建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机制:对于因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他及时与县司法局沟通,协助办理法律援助,帮助维权;针对农民工工作模式的流动性、临时性特点,他积极促成县检察院与县总工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职工(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重点就工资保证金落实、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安全保障、支持农民工追讨欠薪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和落实;针对工伤、欠薪等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生效裁判案件,及时依法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以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诉讼监督,并将所办理的典型案例拍成农民工维权微电影《又见彩虹》,这一部四川政法系统“平安与法治”主题的优秀微电影在不少平台进行了展播,感动了不少观者,更加有效地维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我也是从农村出来的,所以会特别希望尽自己的力量帮助更多的农民工兄弟。”陈中明发自内心地表示。
荣誉加冕 检察路上继续前进
近十年的检察工作,陈中明曾连续四年被评为射洪县级优秀公务员,曾被射洪县委、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4年,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被评为县“服务基层一线”百名群众工作先进典型;2015年,在四川省检察机关首届“维护公平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和最信任的检察集体”评选活动中,荣获“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提名奖”……
谈到这些荣誉,陈中明笑了笑,谦虚地表示,自己所做的比起一些年长者还有些许不足,只是科室不同,分工不同,才让自己获得了不少荣誉。
漫长的检察路还在继续,陈中明说,自己的内心一直在告诉自己,要坚守公平正义,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做老百姓信任爱戴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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