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平:为“重刑犯”下线的员额检察官
2017-11-07 11:25:26 来源:四川法制网 儿时我受从事公安刑侦工作的父亲影响,深爱着公安事业。步入青年时代,心无旁骛,潜心学习,在完成法律专业本科学习后,在公务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迟于检察干警情况下,上世纪九十年代考入检察院,做了一名检察官。我先后在刑事检察科、审查起诉科、审查批捕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科办案19年。审查工商、国土、食品药监、技术监督等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300余件,独立承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400余件。
有几件办过的印象深刻的典型案件如电影般在眼前重现。1、审查批捕郭某某故意杀人案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具有大学文化程度,位居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的被告人郭某某在讯问供述中,避重就轻,掩饰真正犯罪目的,始终只供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没有杀人故意。面对“高智商”杀人犯,我根据两点将该案定性为故意杀人罪:1,事先有预谋,准备作案工具,从家里带了一把水果刀,2,将被害人XXX约至石榴园中持刀刺入胸部,致人当场死亡。选择身体要害部位,持刀刺入,剥夺他人生命故意清楚。被告人郭某某因琐事持刀结束了这位同为处级领导干部的被害人XXX的生命。但杀人偿命,自古亦然。被告人郭某某被依法剥夺了生命的权利。2、审查批捕刘某某等12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2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这个案件我在办理过程中上会研究时有不同认识,12名被告人都踩踏被害人头部,但何人踩踏头部时致被害人死亡不清,时任检察长方满友支持了我的观点:“12名被告人各人的踩踏行为都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全案批捕,不会出错”。于是,12张逮捕决定迅速发往公安机关对12名被告人执行逮捕。3、审查批捕渭南市临渭区一乡镇司法员齐某放(化名)在本区境内故意杀人一案中,作为办案人,我提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体现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有不同声音,该案请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后,嫌疑人齐某放被无罪释放。4、2008年,张某某等21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被刑事拘留,刑警大队曹教导员来院里找检察长孙彪,点名要我提前介入,确保准确报捕。我在听取案情汇报,审查材料后,建议报捕17人,其余人作行政处罚。检委会研究决定批捕17人,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这是我在提前介入公安刑警大队刑事拘留张某某等13人恶势力性质案件(刑警们称这帮人为“地下出警队”)之后出现一幕场景]。
2013年9月至今,我作为案管办主任,主要从事对公安机关移送本院提请批捕、审查起诉案件进行第一道把关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的工作。在此期间,组织案件评查和作为主要案件评查人对已办结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80余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还按照区委政法委安排,以检察院主要案件评查人身份对法院30余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办案质量进行评查。可以说,从检20余年,工作始终没有离开过对案件的法律思考。
在此岗位,我不忘初心,真抓实干,案管工作亮点纷呈:电子卷宗收案审查工作和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和2015年《案件管理工作情况》转发,流程监管员工作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案件管理工作情况》转发,2014年9月份法律文书在陕西率先网上公开,西部网作了专题报道。
2016年6月以来,我在检察日报发表案例分析等署名文章四篇。例如:检察日报第三版《非法经营成品油为何有的够罪有的不够罪》、《危险驾驶案嫌疑人为何适用逮捕措施》。
从2013年9月至今,我在西部法制报、陕西传媒网、法制网、西部网、陕西法制网等发表文章百余篇。例如:陕西传媒网原创新闻《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推进司法公开促公正》。西部网时事《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顺应司法公开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国家强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在现有检察官中遴选优秀人员担任检察官,回归检察官办案本位.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我认为,司法机关主业是办案,一个检察官是否优秀要通过办案来体现。我具有19年一线办案经历,具有较高执法办案水平。相比其它候选人,无论是办案经历,办案能力,还是办案业绩方面考量,我成为员额检察官更具有优势。于是积极报名参加检察官遴选,有幸通过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入额面试等环节,终于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
对检察官候选人原则上进行面试,要发挥遴选委员会实质性专业把关作用,这是今年3月17日,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陕西在遴选检察官候选人八分钟面试中,有这么两道题可任选一题作答,1......如何理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 ......如何理解构建良性检律关系.我选择了第一道题,对司法体制改革高度关注,我对这道题的回答,从十八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开头语,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内容涉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司法体制改革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能力深层次问题,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省一下法检两院人财物由省级统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等,给三位考官留下深刻印象[当我答完第一道题后,女考官(甲)说:“你是不是搞纪检监察工作的”?......当二次返回面试室,主考官(男)宣布成绩后,我在面试成绩册上签字确认后,主考官问:“你是哪个检察院的?在单位干什么工作?”]。这次与我在省军区参加公务员考录面试取得同样效果,两次关键时刻实力展示来自平日历练和知识积累,这是我长期坚持学习,围绕本业注意力不偏移产生必然结果。
我深知,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也从媒体报道中看到,十八大以来,国家对30多起冤假错案进行纠正。因此,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员额检察官,要铭记习总书记要求,“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我定会重新返回办案岗位,以饱满热情进入工作状态,尊循司法亲历性,认真审查案卷,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做好复核证据等工作,时刻注意案件非法证据排除,保障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对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要敢于亮剑,以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严谨态度,坚持在司法办案中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努力向人民提交合格司法产品。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就是我们员额检察官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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