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见证下的坚守——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张玉如二三事
2017-11-24 15:39:02 来源:四川法制网见到老张,我心里钦佩之情油然而升……
2016年12月12日,岁暮天寒,凛若冰霜,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室中,甘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第四次审委会正在紧张焦灼地进行,参会人员针对该案诸多难点激烈地争辩着,由于案情重大、证据复杂,审委会委员迟迟不能达成共识,会议一度陷入僵局。而此刻最为焦急的人,却是远在60公里外的洪雅检察院检察员张玉如。霜严衣带断,指直不得结,正是一年最冷的天气,寒风使劲儿地往窗户缝里钻,因为电话始终占线,张玉如坐立难安,在单位走廊上来回搓手踱步。“结果出来了!甘某某有罪!”一声惊喜的呼喊仿佛将沉睡的洪雅检察院唤醒了,干警争相传递着讯息,而此时58岁的张玉如只是轻轻地长舒一口气,便默默地走回办公室,悄悄地掩上了门。
十年守望正义
一切都源于一个“意外”。2003年3月5日,甘某某因涉嫌贪污罪被洪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3年后,甘某某凭借新证据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该案发回重审,2006年6月26日,洪雅县人民法院以甘某某涉嫌贪污罪证据不足,改判甘某某无罪。
从此,这个案件成了老张的“心病”。在反复多次核查证据材料后,他发现法院采纳的新证据对财务的计算方法有问题,算法的错误直接导致了涉案金额认定出现偏差,从而得出了无罪的结论。随即,他向市检察院提出了提请抗诉的意见。谁曾想,这一提抗就是整整十年!
静夜孤星、青灯黄卷,无数次反复核查涉案账目,无数次审查相互矛盾的鉴定意见,老张终于将关键性证据逐一核实,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带着几十页的审查报告,他多次向市检察院汇报,并向中级法院书面呈交有罪意见,逐一批驳无罪理由。无数次的案件跟进与协调,院里人叹服:这个老张,真的是土地老爷的心脏—实心实肠。
正义可能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2016年12月12日,经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撤销原判决,改判甘某某有罪。
这个案子,给老张的触动很深。他感叹,“听了多少冤假错案的平反,都是从有罪到无罪,这个案子却是从无罪到有罪。中间的几经波折,让我甚至有过放弃的念头。还好,大家都坚持下来了。害怕承担责任,有些时候会成为大家追究真相的拦路虎。但是,不管是从有罪到无罪,还是从无罪到有罪,只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管结果如何,都问心无愧。自己立得正,也就不怕其他风吹雨打了。”
十五年风雨兼程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1978年,张玉如加入中国共产党,10年后,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他卸下军装,从部队转业后毅然来到洪雅检察院,从此,扎根数十载。
打过仗的人都有一股硬气。熟悉张玉如的人回忆起当年说:“当过兵的他做起事来特别认真,不仅对工作严,对自己更严。”由于工作环境天差地别,法条的复杂与繁琐让初来乍到的张玉如有些不适应。“东西谁都能学会,无非就是再使把劲儿,再用点力。”自从干了公诉这份“差事”,张玉如坚持每天提前一个小时到岗,双休、节假日经常不休息。“学习学习再学习”,一有空他就扑进法律条文里拔不出身来。“老张是老革命,身上总有那么一股不服输的劲儿。”纪检组长陈兴良说。
老牛亦解韶光贵,不待扬鞭自奋蹄。对洪雅这片热土的深情,流淌在老张的血管里,站在维护和谐稳定的“最前沿”,每一件案子他都愈发谨慎,每一个细节他都格外小心,如何在公平和正义中寻找支撑点?张玉如殚精竭虑。2007年底,恰逢公诉科“青黄不接”,人员紧缺,除科长外只有张玉如一人,铺天盖地的办案任务都落在了老张一人肩上。知道院里有困难,他主动向时任检察长报告:“工作累点没什么,咬咬牙就过去了。”为了提高办案效率,50岁的他自学五笔输入法,白天在办案区不停敲击键盘,撰写审查报告,晚上就呆在办公室查找法律依据。长期的伏案工作致使张玉如颈椎过度劳损,发病时头晕眼花,耳鸣不止。“心力疲惫,浑身无力,真的累,幸好案子没有错......”回想这段岁月,张玉如总有一些唏嘘。
三十年不忘初心
2013年初,考虑老张到已经55岁,党组安排他到民行科工作,希望能为他减轻点压力。然而世事难料,2月份,眉山市检察院收到成都某公司举报,称眉山市某法院系列民事调解涉嫌虚假诉讼。在初步调查后,市检察院成立“3·26”专案组,决定抽调相关区县民行科干警参与办案。当时的科长曾劝说老张在家值守,他却很坚持:“知道了线索不办下去,我睡不着。而且工作起来,日子才会充实,等案子办完了大家一起休息。”从专案组成立伊始,他便始终守在一线,没有一天缺席。虽然专案组里不乏办案能手,但是他总能凭借15年自侦工作积累的“第六感”,在关键时刻找到突破口、发现关键点;他和同事们在成都、眉山的街头巷尾穿梭,摸排线索,固定证据。三个月后,“3·26”专案成功告破,一起通过14件虚假诉讼逃避法院判决执行的重大案件浮出水面。涉及945万余元的14份虚假调解书被依法撤销,涉案法官被依法定罪,涉案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该案集执行监督、诉讼结果监督、审判违法情形监督、法官违法行为调查、移送涉嫌犯罪线索五种监督方法于一体,是眉山市检察系统在民事调解领域探索监督范围、方式、手段和联动办案机制的有力探索,是打击虚假诉讼的一次成功的亮剑,对同类案件办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
30年白驹过隙,不仅见证了洪雅检察院革故鼎新、砥砺前行的全过程,同时也见证了像张玉如这样一批老一辈检察人忠诚、干净、担当的奋斗历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他们用“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要求践行着永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铮铮誓言。
老张说,“干一行,就要爱一行,干一行,就要专一行,这样才不负人生。”今天,只要你来到洪雅检察院,依旧能看到张玉如矫健挺拔的身影,制服穿得一丝不苟,整理资料,接待群众,仍然忙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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