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法律服务”乱象丛生需警惕

2025-08-21 20:16:03    来源:人民法院报

摘要:随着百姓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服务需求快速增长。线上法律服务平台作为法律服务市场的一部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即时性、接地气、差别化的法律服务,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资质不全、违规代理等乱象,亟须规范监管。

  □张頲 邬嘉烁

  随着百姓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服务需求快速增长。线上法律服务平台作为法律服务市场的一部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即时性、接地气、差别化的法律服务,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资质不全、违规代理等乱象,亟须规范监管。

  一是人为制造引流陷阱。部分线上法律服务机构为追求点击量和曝光量,将自身平台网页链接中的关键词同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相挂钩,或是在标志、名称上选取近似的图像和字词,让当事人产生平台与律师事务所存在联系的误解,或是宣传“包胜诉”等过度承诺以达到引流当事人的效果。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些法律咨询公司招揽法律业务的手段,律师事务所往往不会与线上法律服务机构合作,两者并无任何联系。

  二是审核不严导致信息冒用。线上法律服务平台的律师端注册程序简单,只需上传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基本信息即可完成线上注册和认证,而由于行政信息的公开性,律师的执业证号等信息均可在司法行政部门网站查询,导致一些法律咨询机构利用他人执业证号“搭便车”违规注册、冒用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是花式营销打造虚假人设。目前,随着短视频的兴起,部分“网红假律师”聚焦民工、妇女儿童等司法需求多、法律意识低的弱势群体,通过平台打造慈善人设,并通过精心制作胜诉文书或摆拍维权小视频来夸大自身专业能力,以起到混淆视听效果,加剧了弱势群体的维权难度。

  四是频繁越界引发违规执业。线上法律服务实际上属于一种中介行为,大部分平台不具备“涉诉”资质。但实践中,部分机构对自己非律所的身份刻意回避,通过线上分配的方式越过律所,以法律咨询的名义将案源直接分派给入行晚、经验浅的年轻律师用户,有的平台甚至直接称能接诉讼代理,法律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也无法有效得到维护。

  对此,笔者建议:

  一是规范注册登记,提高准入门槛。主管部门应设立准入制度,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设立设定行政许可,提高准入门槛,同时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加以限制。平台应当加强对以法律自媒体的专业资质审核,特别是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为名义发布视频的,应当在其上传相关执业证件后予以审核批准。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同线上法律服务平台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如在网站上设置执业律师信息库的链接,方便当事人实时查询。全面公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深化行政机关协同监管,加强司法机关对线上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法院、检察院可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方式,和司法局、律协等一起加大对违规平台的打击惩处力度,同步公示受惩处机构信息,做到公开化、透明化,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还应加强对年轻律师群体的宣传教育,为法律服务市场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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