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法大事: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6-01-11 12:37:48 来源:华西都市报为防止违规用权,平台还根据行政权力运行特点设置了7类风险点,将自动检测“民警的执法主体资格、办结时限、证据、签名”等,一旦程序违规,就会自动报警。
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已正式施行
当事人胜了诉,本是一件高兴事,但法院始终执行不了,这势必影响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多年来,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始终存在。
去年,四川省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归纳、梳理出关系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实现和权利救济的15项重要权利。目前,“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已正式施行。
15项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知情权、监督权、执行异议、复议权等重要权利。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进行了列举,可以让申请人在申请立案时就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更好地行使权利,运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中,申请执行权、恢复执行权、再次申请执行权是关系案件能否进入或再次进入执行程序的关键。案件如因“先执后立”“不执不立”,甚至“该立不立”而进入不了执行程序,就会极大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部分案件因不具备执行条件,达成和解协议等原因中止或结案,后来具备了执行条件,或者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等,如不能及时恢复执行,也会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列举的这3项权利,其目的就是要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能全部进入执行程序。
深化狱务公开公示刑罚执行信息电脑手机可查询
“黄某,抢劫罪,刑期10年,2012年4月17日入监,2014年9月30日减刑11个月,刑满日期2020年1月21日……”这是近日眉州监狱狱务公开网公布的眉州监狱2015年第六批次提请减刑服刑人员公示名单中的一条信息。记者了解到,眉州监狱狱务公开网公示刑罚执行情况,服刑人员改造表现如何、是否获得减刑奖励等这些以前需要服刑人员家属到监狱才能了解到的内容,今后通过电脑、手机,在家里就能查询了。
2015年,在巩固传统方式方法落实狱务公开的基础上,全省监狱系统强化标准化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逐步建立以省局门户网站、监狱门户网站和各监狱局域网系统为依托的平台与载体。推行服刑人员“减假暂”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狱办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流程等信息可实现狱内电子显示屏公开;服刑人员个人日常改造情况及刑事奖励可通过自助查询终端随时查询。
开展公正执法公开承诺,面向社会聘请执法监督员,探索推行减刑假释远程视频庭审,邀请服刑人员亲属、群众旁听监狱减刑假释听证会,全省监狱狱务公开持续深化。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公开、执法业务网上办理、执法监督网上留痕。在中央政法委“减假暂”专项清理检查中,我省监狱近年办理减假暂案件9万余件,无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执法司法规范化
规范司法行为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工程。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强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真正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执法全程记录公安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同步录音录像
四川省公安厅于2015年启动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对执法场所录音录像设备进行升级,要求执法场所配备的录音录像设备应当满足对讯问、询问视听证据固定画质的要求。
讯问、询问室内的音、视频源同步压缩,利用内置刻录机芯同步直录讯问、询问过程中的视频图像和音频信息并对光盘进行数字加密及防剪辑固定,能够按时间或者按段检索、回放、快进、快退、暂停、单帧回放。
各级公安机关在重大警情处置,重大案件现场勘查、搜查,提取、扣押、收缴重要涉案款物,抓捕、押解、辨认,重大交通、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理,重大交通、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等现场执法活动和办理重大行政、刑事案件中全程录音录像。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分三年完成,2015年已完成25%,2016年将完成45%,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
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实质化成都敲响全国“第一槌”
2015年3月30日,成都温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余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公诉方指控他涉嫌先后4次参与贩卖毒品,但余某仅认下其中两起,称警方曾对他疲劳审讯,并要求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出庭。办案民警站上证人席,高声宣读完证人承诺书后,轮番接受公诉人和辩方律师的询问。这个以往可能只要1个小时庭审时间的案件,历时整整3个小时。
自此,成都法院全国率先试点的“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在成都高新区法院、温江法院、大邑法院3个法院展开。今后,办案民警除了侦查人员的身份,将会越来越多的作为证人出现在庭审证人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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