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出台≠全国马上开征
2016-08-03 09:46:44 来源: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同样认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可以分步进行,在楼市较热的一二线城市先行实施。“房地产税立法一旦走完立法程序,真正实施的时候,作为地方税可以选择先后、区别对待。”
有助推动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尽管法律出台的具体时间还未确定,但在施正文看来,只要社会上形成共识,将会很快推动房地产税的立法进度。房地产税立法出台之后,短期内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推动市场的调节和稳定。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冰火两重天”的场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合肥等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继续火热,甚至通过“限购”的手段来抑制房价,仍难压抑上涨势头;多数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任务仍然艰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高达1.53亿平方米,同比激增23%。
在施正文看来,房地产税立法将有助于解决这两个“烦恼”。
对于房价居高不下的城市而言,房产评估价值高就要多交税,很多投资投机者就不愿意再买房,通过这一方式来引导公众正确看待房地产消费,树立“房地产主要是居住功能,不是投资品”的观念,从而对投资投机产生较大的抑制作用。
对于“去库存”压力下的城市而言,房地产税立法在通过之后,会授权各个地方按照本地实际决定是否征收,因此,并不会影响“去库存”的开展。与此同时,即使没有开征房地产税,但法律的出台势必会使得一些投资者谨慎处理其房地产买卖行为,在不征税的几年时间内逐步处理房产,也不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大的冲击等负面影响。
“随着房地产税的开征,增加了持有环节的税负,有助于引导人们正确看待房地产消费,抑制投资与投机,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将逐步趋于理性,更有利于其健康长远的发展。同时,也可以避免社会资源浪费现象。”施正文表示。
贾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同样认为,房地产税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贾康认为,征收房地产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会使房地产市场更沉稳、稳健,使其以后在运行中间减少泡沫,遏制肆无忌惮地炒作,而且对于把空置房调动出来、加入租房市场也会有好处。
“当前我国房地产领域各种税费占到房地产市场价格三分之一。只有尽快将房地产市场的各种税费整合在一起,统一征收房地产税,才能维护国家利益,才能解决我国房地产市场税收混乱的问题。”乔新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征收房地产税有助于整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税收资源。
乔新生认为,征收房地产税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彻底理顺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关系,让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让房地产投资者在公平税收政策条件下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在施正文看来,对于房价和房地产的影响并不是房地产税的主要“功绩”,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对公共治理和民主法治进程的巨大推动。
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能够直接服务于地方的市政建设。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没有财政和税收的保障,不利于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然而,“营改增”之后,地方税种变得很少,地方财政因此受到了不小的影响。房地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将为本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筹集资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能够调节财富进而缩小社会贫富差距。针对公民存量财产征的财产税,是按照财产的市场价值收税,房地产税在开始征收的时候,应当会从高档住房和多套住房开始征收,基本居住的一到两套住房不在征收之列,其调节作用将更加明显。社会公平、分配合理、发展共享都将因此而得到实现。
房地产税的直接税属性,将会推动民众主动参与到公共治理中。相比间接税,直接税对于自身利益的影响更为直观,民众也会更加关注,例如,在设计和使用上是否公平合理和公开透明,是否用于教育、医疗、环境等民生领域,广大民众会主动参与和监督公共治理,这也将对政府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起到促进作用,从而推进依法治国。
“房地产税的地方税、财产税、直接税的属性,将会对公共服务、财富调节、社会治理等方面产生积极而又重大的影响。”施正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