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5十大立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2016-01-04 10:06:06    来源:

摘要: ◆“管法的法”首次大修  入选理由:税收须依法有据限行限购不再任性  素有“管法的法”之称的立法法,15年来首次大修。2015年3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

  入选理由:生育政策30年来重大调整 全面两孩落地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实施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

  新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各地在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将就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舆论热议的失独家庭扶助问题,新计生法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这意味着,即使是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以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如果出现“失独”,仍能“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此次修法将党的政策主张要通过立法机关的法定程序成为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体现了党依法执政的理念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精神。

  ◆食品安全法修订

  入选理由:“史上最严”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首次重大修订。

  新法条款从原来的104条增加至154条,总字数从1.5万增加到近3万字,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订,新增了一些重要理念、制度、机制和方式。新法历经三审,可谓极其谨慎严格,被外界冠以“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食品安全的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追责。

  修订后的食安法在保护消费者维权方面和监管制度的设计方面亮点频频,如:实行首负责任制,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先行赔付且不得推诿,吃到食品不合格千元保底赔偿,举报查证属实者可获奖励等。在监督制度设计方面则增设了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责任约谈制度、实行了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开和通报制度。同时,建立了最严格的监管处罚机制,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

  入选理由:重典治霾,严惩污染企业

  历经多年的研究讨论和全国人大三次审议,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条款数量从2000年的66条增加到129条,在篇章结构上增加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并对“法律责任”章节做了大量的细化和补充。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而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保证信息公开。新法还加大了处罚力度,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操作性和完整性,这也是重典治霾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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