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立良法 字字皆耕耘——走近四川立法工作者潘光霞

2016-08-29 11:05:26    来源:

摘要:  晚上10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的办公楼里还亮着一盏灯,《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框架终于搭好了,整本书的布局和结构有了雏形,潘光霞啜了一口浓茶,转了转僵硬的脖
  在中央提出‘四个全面’的背景下,应该如何处理改革和立法的关系?
  面对记者的提问,老潘侃侃而谈:“改革发展对立法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更要借助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进程、推动科学发展;不仅仅是对实践的被动回应、事后总结和局部反映,更要对改革进程和社会现实进行主动谋划、前瞻规划和先导推进。因此,一定要打破‘改革先行,立法确认’的思维定势,改变‘边抓牌边定规则’的老习惯,确立‘定好规则再抓牌’的新模式,充分发挥立法的导向功能和推动、保障作用。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于主动谋划立法工作,自觉地将地方立法放在全面改革大局之中。”
  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即是四川善用立法破除改革法治屏障的生动案例。
  翻开该《条例》,一项项严格的规定跃入眼帘——“预包装白酒应当在标签标识上标注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的执行标准”,“个人及家庭酿造的酒类,不得销售”……这样的一部法规被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严”。
  销售额占全国三分之一,拥有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剑南春等名酒品牌的白酒产业,早已是四川的一张名片。
  然而长期以来,这个行业的多项积弊却饱受诟病——管理体制未理顺,酒类行政管理部门、质监部门同时对酒类生产企业核发许可证的两证并存状况长期存在;超过50%以上的白酒生产企业、作坊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对其监管缺乏规范;对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泸酒’、‘宜宾酒’、‘川酒’等酒类产品的知识产权,如何加强法治保护以维护其质量信誉,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尚属空白;对于损害企业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酒类市场秩序的假冒伪劣名优白酒的泛滥,缺乏有效的法律惩处。
  2013年的四川“两会”上,宜宾市代表团向四川省人大提交了关于修订《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议案。随后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立法计划,进入人大自主立法程序,潘光霞受命担任《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起草小组组长。
  “立法工作始于2013年4月,刚启动不久,白酒行业就遭遇‘严冬’。在后来的调研中,我们发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如果不加以规范,川酒将面临走向绝境的危险。”
  首当其冲的是白酒小作坊无证生产问题。
  四川作为全国产酒大省,是全国90%以上原酒的出产地,全省有6000多家小企业、小作坊。
  “十多年前国家不再对白酒小作坊颁发批生产经营许可证,可是小作坊又客观大量存在,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导致了管理困难。”潘光霞说。
  “经过反复的调研,最终我们在条例的第九条中开了‘大口子’——四川省内有一定规模的酒类生产企业可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他说。“以前办证必须去北京,现在到省上就能办了。”
  “一旦小企业办上了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前散装瓶里卖10元、20元的白酒,经过正规包装后可以卖到100至200元,在当前不主张消费名酒、品牌酒的情况下,为小企业创造了更大的生存空间,将是对四川省白酒产业的巨大促进。”
  除了对“小作坊”“松绑”,《条例》还对对年份酒的的规范化经营作出了规定。
  “国家对年份酒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市面上各式年份酒却又层出不穷,很长一段以来被诟病为白酒厂商忽悠消费者的‘数字游戏’。调研中我们发现,所谓的年份酒不过是老酒加新酒的勾兑,一旦贴上十年、二十年的标签,价格就贵得离谱。”潘光霞说。
  虽然业界近年来对于规范年份酒的呼声渐高,但由于白酒酿造方法多样,年份酒国家检测标准制定面临多项技术性难题。到目前为止,国家仍没有通行的年份酒检测标准。
  潘光霞在负责起草的过程中,将“年份酒生产者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各类基础酒、调味酒贮存年份及量比,并留存追溯、查验材料”的规定写入了《条例》。
  “目前,许多在市面上流通的年份酒的生产企业根本不具备对产品进行科学标识以及向质监部门提供相关备案材料的基础条件,因此该条例中对产品年份、量比关系的标注及查验材料的留存所做的明确规定,事实上为年份酒生产企业设立了‘准入门槛’,对排查在年份酒生产上缺乏基本标准的酒企、规范年份酒生产销售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他解释道。
  《四川酒类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四川在国家行业标准缺位的情况,在年份酒运营的规范化道路上迈出了“一小步”。
  立足实际 立法需要抬头“看天气”也需“接地气”
  自然资源丰富、风光迤逦、历史文化厚重的四川省是世界遗产大省,拥有着九寨沟、峨眉山——乐山、青城山、大熊猫栖息地、黄龙五处世界遗产,目前正在为申报蜀道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而努力。
  然而,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并非尽善尽美。今年10月,雅安市芦山县大川镇和宝兴县蜂桶寨乡因为一份网上流传的环境报告引起多方关注。报告称该区域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世界自然遗产大熊猫栖息地存在以“低效林改造”为名对天然林的成片砍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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