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土地流转模式研究
2018-01-12 14:48:08 来源:云南大学学报摘要: 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存资源,是农业社会的生产基础,也是城市社会的发展基础。土地问题一直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问题,更是改革开放以后“三农问题”的
这种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特有的“土地、家与工作地”的结构性分离,造成了特定历史阶段的“三留人员”:4000万农村留守老人,5000万农村留守妇女,6100万农村留守儿童。[6]而在城里打工者与农村留守者之间起到资源性联系的纽带,就是那点令人留恋、难以割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村土地资源需要什么样的神奇的制度性转化,才能顺畅和及时地给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呢?
正是在以上结构性问题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中,如何在新农村与城镇一体化发展战略的视角下,通过进一步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如何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整合制度改革,在提高农业产值收益的基础上,一体规划和建设城乡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如何一体推进,让留在农村的农民有产业支撑和收入保障,让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就近就地、低成本融入城市化生活。
在各地的探索实践中,广东的“叶屋模式”与山东的“东斟灌模式”,也许可以给土地流转的制度改革提供一些经验和借鉴。
二、土地资源整合的“叶屋模式”
叶屋村是广东清远市一个美丽的山村,是清远市下属的英德市石牯塘镇萤火行政村的一个村民小组,是一个典型的以农业生产为主要产业的生态型农业村庄,具有广东清远市农业生态地区的共同特点。①
清远市位于广东省中北部,在省区整体规划发展中,属于农业生态和水源保护区,是一个山青水美的农业型地级市。下辖8个县(市、区),85个镇(乡、街),包括2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是广东省地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总人口410万,其中农业人口288.9万人。
清远市农村多为山区,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仅为1.4亩,且分散细碎,一户农户承包地少的有6—7块,多的达到10—20块,自分地到户承包制以来,一直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式生产,难以形成规模化农业经营。针对本地区农村承包地地少分散的状况,清远市自2012年以来推动农村综合改革,通过落实村民自治,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土地资源的整合,主动引导农民先整合土地再确权登记颁证,着力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分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替代出产率。
截至2015年9月,全市共有16811个村民小组开展了土地资源整合,共整合土地696.7万亩,其中耕地205.4万亩,林地491.3万亩。这便是“叶屋模式”推行的地域性背景条件,但叶屋村的土地整合更具典型性特点和意义。
1.针对的问题
叶屋村位于石牯塘镇的东北面,距镇政府驻地约8公里,属于萤火行政村的一个村民小组。1981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里将可耕种的水田、旱地分成等级,根据各家人口,全部分地到户。当时全村18户110人,共承包水田115亩,旱地103亩,其余为未开垦利用的荒山、荒沟、荒滩。人均承包地不到2亩,农民承包地处于绝对平等的状态,村集体没有预留机动地。90年代后期,村庄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为了突破土地资源限制,扩大生产规模,自己投入资金开垦并利用荒地、荒滩。其中,5户利用荒沟、荒滩开挖44亩鱼塘,利用低洼水田开挖鱼塘19亩;6户利用荒山、荒丘开山种果树,开发旱地14亩。因此,随着开垦利用荒地荒滩的不同,不同的村民实际经营的土地,在数量和质量上变得很不一样。
2009年年底,全村人口增加到35户173人,实际人均经营土地1.7亩,其中人均小于1亩/人的有6户34人,占总人口的20%;大于人均2.5亩/人的有4户21人,占总人口的12%;人均1.5—1.9亩/人的有9户37人,占总人口的20%,最多的一户人均5.1亩,最少的一户人均0.6亩。土地占有不均和分散化问题十分严重,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乡村社会的和谐。土地的重新调整和整合看来具有一定的客观条件和民意基础。
2.存在的争议
能不能调整土地?支持和反对意见集中在调整耕地的村民之间,大致分为两派。拥有耕地多、质量好的村民持反对意见,与之相反的村民则积极推动耕地调整。围绕是否调地,叶屋村开始了马拉松式的协商和讨论,召开村民家长会议近30次。以村长为带头人的村民理事会组织开展协商工作。一方面“以宗以房”将村民分组,安排“同宗同房”的理事会成员,做通“同宗同房”农户的工作。一方面组织支持耕地调整、热心整合的村民做其兄弟、朋友等亲近人的工作。
最终村民达成了三点共识:
一是叶屋村的所有土地属于叶屋全体村民集体所有,不是哪一家哪一户的私有财产,人人都有同等的权利,娶进来的媳妇和新生的孩子应当享有土地,去世的老人和嫁出去的闺女应当把土地让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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